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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部党委在全国公安机关提出了公安工作基础信息化、警务实战化、执法规范化、队伍正规化“四项建设”。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工作明确了方向,提出了要求。警务保障部门应该顺应形势,理清思路,在“四项建设”中发挥应有的地位和作用。
警务保障可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理解。广义的警务保障,是指对公安机关履行职责,行使职权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保证,有政治方面的保障、法律方面的保障、体制方面的保障,还有人力资源保障、经费保障、技术装备保障、社会环境保障等。狭义的警务保障,仅仅是指对警务活动的物质技术支持和保证,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人、财、物的保障。从狭义的警务保障角度,粗浅地谈谈县级公安机关在“四项建设”中警务保障的作用。
一、打造“数字型”警务,提升信息化水平,警务保障部门大有作为,近年来,公安信息化建设如火如荼,信息警务成为现代警务最为显著的特征。在信息化建设大潮中,警务保障部门应该积极行动起来,成为“统筹规划的管理者,数据资源的服务者,实战应用的参与者,信息安全的保护者,科技创新的推动者”。一是多方筹集资金,为公安信息化建设提供全方位的经费保障。供给有限,需求无限。公安信息化建设与应用需要大量的经费保障,软件升级,硬件提质,缺乏资金、寸步难行。警务保障部门要坚持开源开流,优化配置,突出资金调度的集约性、科学性、协同性,最大限度地提升保障效益。首先是积极向县委、政府汇报,加强与财政部门协调,在本级财政预算环节上力求突破,把信息化建设成本、运行成本、维护成本、升级改造成本纳入财政预算。其次是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利用,争取上级公安机关的支持。按照“需什么,补什么”的思路,使支付转移资金效益最大化,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。然后是加强管理,在内部资金调度上挖掘潜力,使“蛋糕”分配合理化。坚持历行节约的原则,最大限度地压缩“三公”经费,让公安信息化建设资金保障畅通无阻。二是及时调控物质,为公安信息化建设提供多渠道的装备保障。近年来,由于公安信息化各类业务的迅猛发展,云计算、物联网、大数据、智慧城市、地理信息等信息化技术全面应用,公安网上传送的业务数据急剧上升,公安网络经常出现拥堵现象,甚至出现因电源供电时间短而导致网络中断。“凡事预则立,不预则废”。因此,警务保障部门应该对中心机房的各种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,及时掌握网络交换机是否陈旧过时、电源是否老化等等,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增加宽带容量,配置备用电源,更新高档次的核心交换机,确保信息“高速公路”畅通无阻。
二、着眼“打赢”目标,服务警务实战,警务保障部门责无旁贷郭声琨部长指出:全国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“一切面向实战、一切为了实战”的理念,坚持战斗力标准,着眼“打得赢”目标,加强资源整合,创新体制机制,大力推进警务实战化建设,着力构建体现实战特点,符合实战要求的现代警务机制,努力做到打击更加有力,防范更加严密,应对更加有效。警务保障部门应该按照部长指示和上级公安机关要求。牢固树立“服务中心工作、服务实战要求、服务基层一线”的保障理念。从经费、装备、基建到采购,每一项工作都要有一套系统完整的法规制度,建立决策权、执行权、监督权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警务保障机制。准确把握各部门、各警种的保障现状,对现有的资源进行有效聚集,推进资源共享,避免重复投资。整合各部门、警种需求关系,推行统一规划,统一设计、统一建设,共享使用的建设模式,节约经费投入,降低运行成本,科学统筹人、财、物、技术等保障资源。坚持了解实战、贴近实战、融入实战、参与实战,将警务保障工作贯穿公安实战全过程。参与战前准备,科学配置保障资源,根据战时变化,调整保障方案,实施跟踪保障。在制定经费和装备需求方案时,充分论证,务求贴近实战。同时进一步加大信息和技术手段建设投入,打造“撒手锏”,提升核心战斗力,在打击犯罪中能够精确制导、精准打击,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、用得上、打得赢。
三、锤炼警务保障“硬实力”,彰显执法规范“新成果”,警务保障部门义不容辞仿宋“工欲善其事,心先利其器”。为基层一线配足配齐实用管用的武器装备,解决“无装备、不够用”的问题,同时解决好“不会用、用不好”的问题是警务保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。一是高标准建设好办案区域,为执法规范化提供良好场所。近年来,公安机关执法区域的使用,为一线办案民警提供了便利,使办案流程进一步规范,办案过程更加公开透明,办案证据采信度更高。但在管理与使用过程中,仍出过了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。如电源电压不正常、监控有死角、通信设备维护不及时等。警务保障部门应该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,监督与服务同行,确保办案区域的使用正常、运行有效。二是加强涉案物品管理,确保执法环节不出纰漏。涉案物品管理应该做到交接手续齐全、台帐登记清楚、物品摆放有序、监督检查及时、保养维护落实,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心,保证物品管理正规化。三是提升办案设备科技水平,保障执法者正当权益不受侵害。警务通、执法记录仪、单警装备、视频监控器等专业器材的应用,为民警执法创造了条件,也为执法者维护自身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总之,警务保障部门应该坚持服务理念,恪守自身职责,创造性地开展工作,自动融入到公安部党委提出的“四项建设”之中,积极投身于公安工作发展新常态。(灵璧公安局警保室陈雨风)